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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12-01 12:52:10
 2016年,青岛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0.03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0.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2.85亿元,增长10.6%。  2016年,青岛市出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27条、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19条、支持扩大消费措施40条,完善促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政策措施。加强人才引进工作,人才专项资金增长52%,扩大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完

  2016年,青岛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0.03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0.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2.85亿元,增长10.6%。

  2016年,青岛市出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27条、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19条、支持扩大消费措施40条,完善促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政策措施。加强人才引进工作,人才专项资金增长52%,扩大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完善公积金收缴、提取及贷款融资政策,加强对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预算支出进度均衡性考核机制、财政存量资金目标管理机制、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激励机制、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与债券额度分配挂钩机制等4项激励约束措施。实施减税降费,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为全市28.7万户试点纳税人减免税67.74亿元;为小微企业减税12.68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减税28亿元;扩大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6项减免征范围,为企业减负2.7亿元;争取省政府批准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等,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120余亿元。通过设立小贷公司、过桥贷款、补偿银行不良贷款等,帮助企业融资224亿元。梳理、发布205项现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筹集发展资金,争取政府债券发行额度413.8亿元,建立总规模60亿元“7+31”政府引导基金群(发起设立7个方向的政府引导基金,批准参股设立31只子基金),实现财政资金杠杆放大约5倍,167个投资项目中有29家实现资本市场挂牌。设立总规模300亿元的青钢集团产业投资、老城区企业搬迁、青岛海湾集团搬迁、城市发展等定向投资类基金和总规模100亿元的教育发展基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发展。

  2016年,青岛市完成民生类支出1020.5亿元,增长1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4%,提高0.4个百分点。支持提高城乡低保、养老金等15项民生保障标准;新增老年人、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6项民生保障事项,扩大老年人公交优惠等3项民生保障范围。支持脱贫攻坚,将2016~2018年的精准扶贫资金5.52亿元一次性全部提前安排发放至相关区(市),鼓励区(市)提前完成脱贫目标。提高对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化解过剩产能分流职工等重点人群的就业保障水平,投入278亿元支持实施6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统筹25亿元用于支持平度市、莱西市缩小公共服务差距,支持在青岛红岛经济区、黄岛区、青岛蓝谷建设12个公益性项目。完善民生领域的支出政策和机制设计,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6〕36号),支持创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标准。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速推进PPP(公共私营合作制,下同)模式运用,政府出资90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近1500亿元,全市入库PPP项目73个,估算总投资2159亿元,批复实施28个PPP项目。设立1500亿元公共投资发展基金,采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参与青岛市公共投资项目的建设。将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11类扩大到25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丰富公共服务供给。

  2016年,青岛市完善政府“四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联动安排和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提高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比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基金当年收入30%部分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宏观经济政策相衔接,聚焦规划期内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实施滚动调整,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改进财政分配体制会计,建立市对区(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区(市)提高收入质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区(市)的转移支付。争取国家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海洋经济、小微企业双创、蓝色海湾整治等高“含金量”改革试点政策。争取到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进境免税店试点政策,提高青岛市国际知名度和旅游影响力。

  2016年,青岛市健全财政监管体系,探索实行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特派员、信用负面清单等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出台《关于强化公用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青办发〔2016〕48号),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经费、出国(境)经费、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市直98个部门和12个区(市)[青岛市10个行政区(市)、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完成内控建设自我评价。组织开展市级重点专项资金、严肃财经纪律制度执行情况、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等专项检查40项,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1.99亿元,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预算公开实现全覆盖,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16〕24号),在往年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债务、专项资金等5类信息的基础上,新增公开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预算绩效、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5类信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组织完成2016年度40项专项资金和49个基建类项目预算评审、2015年度农业基础科研能力提升等6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对2013~2015年企业技改贴息、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两项资金开展中期绩效评价试点。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青政发〔2016〕24号),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制定《青岛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2016年,青岛市国家税务系统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355.61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3%;剔除海关代征税款,国内税收完成852.47亿元,增长18%。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570.41亿元,增长4.9%;地方级收入完成282.05亿元,增长57.9%(减除上划成品油消费税留成收入后,地方级收入完成281.68亿元,增长59.5%)。

  2016年,全面推行“营改增”以来,青岛市国税系bd体育统强化税源监控和税收风险应对,发挥政府各部门协税护税职能,创建新形势下信息互通、协同参与的合作格局。截至2016年底,全市国税、地税完成四大行业(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税收219.3亿元。

  2016年,市国税局推进依法行政,制订依法行政长远规划,印发《青岛法治国税建设实施方案》,细化30个项目,明确53项工作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基层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推动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2016年,市国税局借助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完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税收分析工作机制,全年评估入库税款13.4亿元,增长62.3%。组建所得税团队,深挖所得税风险疑点,精准跟进管理措施,所得税保持连续8年递增态势。

  2016年,市国税局优化纳税服务,利用大数据组织纳税人行为“画像”,根据“画像”结果,创新发票领用及代开模式,完善纳税信用管理,与市地税局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级别,和32家商业银行签署“银税合作”协议,发放“银税互动”贷款45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35亿元。2016年,在全国纳税人满意度测评中居第13位,比上次提升8个位次。

  2016年,市国税局贯彻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梳理适用于青岛市国税系统的税收业务规范事项,在原有的270个事项的基础上增幅82%,确立覆盖10个业务域、490个业务事项的税收业务规范体系。建立包含各类法律法规文件866件、各类条款2634条的税收业务规范政策文件目录,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征管规范1198个纸质表单和青岛市国税系统898个表单,梳理确定青岛市国税系统所需的980个国家税务总局表单,保留98个青岛特色表单。完成“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等五证合并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信息补录,开展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信息确认。深化税收风险管理,全年评估税款17.24亿元,增长82.86%。

  2016年,市国税局抓住千户集团企业“关键少数”,强化大企业风险分析与应对,实现大企业税收风险的有效防控。推行大企业“手册化”管理,开展“体检式”筛查,强化大数据应用,提高风险防控质效,创建大企业管理服务新格局。

  2016年,市国税局建立稽查科学选案指标体系,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全景式扫描”,通过抓重点、查大案,查补入库税款7.8亿元,增长48.8%,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江西打骗组成绩突出。

  2016年,青岛市国税局推进“互联网+税务”落地行动,开发建设的移动办税APP和移动办公APP形成十三大板块、131项功能,实现移动办税平台与现有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推进市国税系统、市地税系统共建统一的网上办税平台,共用一套数字证书平台,共建统一的大数据仓库。截至2016年底,青岛国税地税大数据仓库中集中国税、地税数据表1854张、数据记录12.38亿条、业务主题模型89个。国税系统、地税系统通办业务达30余种,实现无纸化办理。

  2016年,市国税局坚持督考合一促进工作落实,将督查工作贯穿于绩效管理全过程,建立重点工作推进会制度,组织8轮实地督查,自主研发“绩效云图”,开展“云督查”,实现绩效管理工作的即时沟通。创新提出“五力”发展模型(绩效=决策力×执行力×能力×动力×心力)和五大体系(决策、执行、培训、价值驱动和人才成长)建设目标,推进绩效文化建设,初步形成可持续生态发展、自我驱动和追求卓越的文化品牌。2016年,绩效管理居全国国税系统首位。

  2016年,市国税局完善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制订金税三期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系统会议费管理办法、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测算人员经费需求,梳理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及项目经费细化经济分类的具体要求,合理安排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推进实有资金监控管理改革,2016年11月,完成青岛市国税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探索合理实物管理模式,加强实物资产管理;通过清理审批软件购置研发,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探索闲置资产管理模式,提高使用效益。

  2016年,市国税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设立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制订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探索政府采购新领域,将办税服务厅非执法岗位纳税服务外包工作、“12366”呼叫中心服务外包工作纳入政府采购领域。强化基础管理,将货物服务低于30万元标准的纳入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程序、节约资金。

  2016年,市国税局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实现干部与事业和谐发展。加强教育培训,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素质提升“115”工程(通过五年努力创建一支拥有1000名领军人才、1万名业务骨干和5万名岗位能手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在全系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完善各类人才库建设,为系统储备业务骨干。加强后备干部和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工作。

  2016年,市国税局整合巡视、纪检监察、人事、督察内审等监督资源,完善巡视工作机制。以清单式管理为主线,在全系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五大类134项问bd体育题,对4个区、市局进行常规巡视,发现问题215个。采取“常专结合”等方式开展巡视回头看,督导问题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从严执纪问责,给予5名干部党政纪处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016年,青岛市地税系统完成各项收入643.9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3.8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0.2%,税收增幅连续3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占全市财政收入比重45.8%。

  2016年,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梳理办税大厅拥堵、双代业务开票等八大类25个风险隐患,落实数据移交、系统切换、税负测算、预警处置等10个方面应对措施。基层税务机关现场解决问题436个;基层干部职工累计加班2.3万人次、6.4万余小时。“营改增”向国税系统移交17.3万户税务登记和10.2万户小微企业纳税人信息,代开增值税发票8.3万份,代征增值税2.6亿元,办税大厅没有发生拥堵、信访和投诉等问题。

  2016年,市地税局成立4个督察组,对8个基层局开展执法督察,配合市审计局进行征管审计,对7个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基层局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升级青岛地税风险防控平台,完善38个风险指标,及时发现和消除执法风险隐患。推行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电子影像系统等,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建立专业化法律顾问团队。创建全国税务系统法治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普法宣传,在青岛嘉定路小学建立由市政府设立的税收普法教育基地。

  2016年,市地税局依法减免税收191.6亿元,增加83.9亿元,增长77.8%。其中,落实居民购房等民生政策减税63.2亿元,落实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发展政策减税105.6亿元,落实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政策减税6.1亿元,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6年,市地税局通过以票控税、大项目管理、组织拆迁安置税收入库等措施,推进营业税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质量,深化个人所得税全员明细申报,加强股权、房产转让税收管理,企业所得税增长4.9%,个人所得税剔除一次性因素增长16.2%。深化应用土地房屋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升级房、土两税动态管理平台,实施土地增值税团队清算和工程造价预警管理,规范区市耕地占用税管理,入库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202.12亿元,增长12.8%。完善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印花税增长6.4%。会同青岛保监机构、青岛海事局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拉动车船税增长12.3%。

  2016年,市地税局优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在办税大厅新增窗口97个,新增人员216人,拓展延时服务和节假日服务,“二手房”交易办税由12分钟缩短至6分钟。联合市国税部门开通“青岛税务”网站,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建设评选中居全国地税系统第三名。启用“网上预约办税”平台,提供税务登记、股权转让等八大类25项涉税业务预约服务。研发“互联网+纳税人诉求”平台,受理、解决维权诉求1600项,涉税举报718件。联合32家银行创建“银税互动”平台,受益纳税人1500户,授信贷款40亿元。在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纳税人满意度评价中,居全国地税系统第3名。

  2016 年 7 月 8 日, 青岛市国、 地税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正式启动上线, 国家税务总局、 青岛市委、 青岛市政府、 青岛市国税局、 青岛市地税局等领导出席活动并按下启动装置。 (市地税局供稿)

  2016年,市地税局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调整机构设置,提高征管效率。争取省编办和市委、市政府支持,成立税收风险管理局,集中应对全市税收流失风险高、专业性较强的风险任务。优化直属征收局和有关处室职能,加强大企业管理。将原四方分局和市北分局合并为新市北分局,撤销胶南市地税局,设立正处级建制的黄岛分局,将原黄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更名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升整体效能。加强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合作,开展信息共享、纳税服务、联合调查等60个方面的合作。

  2016年,青岛市地税局制订“互联网+税务”三年行动计划,完成“互联网+自然人体验”“互联网+税收共治”等项目19个。在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税务”项目评选中,青岛市地税局有5个项目进入前三档。其中,“互联网+楼宇管理”智控平台获多项著作权和发明专利,进入项目应用软件第一档;房地产税收管理系统进入最佳实践第一档。

  2016年,市地税局建立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制订机关、基层、个人等3个考评办法,明确考评规则。运用绩效管理系统,自动导入绩效指标并生成考核结果,强化绩效过程管理和结果运用。在国家税务总局绩效考评中,居全国地税系统第3名;在山东省地税局绩效考评中,居全省地税系统第1名。

  2016年,市地税局坚持严管厚爱、从严带队,打造信念坚定、业务精湛、勤政务实的地税干部队伍。优化队伍结构,选拔基层局科(股)级干部197人,组织跨局和岗位间交流286人,与市国税系统互派22名干部挂职,招录216名劳务派遣人员和70名公务员,充实一线力量。

  2016年,市地税局举办领导力提升、风险管理、党团业务等脱产培训班25期,培训干部1200余人。创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人才结构,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增加至14人,居全国地税系统第二位。在山东省地税局业务抽考中,以98.49分的平均成绩获全省地税系统第一名。

  2016年,市地税局完善“两个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下同)清单,细化为机关各部门65个和基层局82个具体事项。开发“两个责任”管理系统,实现“两个责任”网上与网下、市局与分局的全面对接、动态监控和实时预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按规定封存和处理公车207辆;按照办公用房使用规定,对超面积用房组织整改。组织开展“纪律行动”,查找共性和个性纪律风险点,制订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任务落地。

  2016年,青岛市出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27条、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19条、支持扩大消费措施40条,完善促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政策措施。加强人才引进工作,人才专项资金增长52%,扩大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完善公积金收缴、提取及贷款融资政策,加强对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预算支出进度均衡性考核机制、财政存量资金目标管理机制、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激励机制、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与债券额度分配挂钩机制等4项激励约束措施。实施减税降费税务,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为全市28.7万户试点纳税人减免税67.74亿元;为小微企业减税12.68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减税28亿元;扩大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6项减免征范围,为企业减负2.7亿元;争取省政府批准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等,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120余亿元。通过设立小贷公司、过桥贷款、补偿银行不良贷款等,帮助企业融资224亿元。梳理、发布205项现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筹集发展资金,争取政府债券发行额度413.8亿元,建立总规模60亿元“7+31”政府引导基金群(发起设立7个方向的政府引导基金,批准参股设立31只子基金),实现财政资金杠杆放大约5倍,167个投资项目中有29家实现资本市场挂牌。设立总规模300亿元的青钢集团产业投资、老城区企业搬迁、青岛海湾集团搬迁、城市发展等定向投资类基金和总规模100亿元的教育发展基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发展。

  2016年,青岛市完成民生类支出1020.5亿元,增长1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4%,提高0.4个百分点。支持提高城乡低保、养老金等15项民生保障标准;新增老年人、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6项民生保障事项,扩大老年人公交优惠等3项民生保障范围。支持脱贫攻坚,将2016~2018年的精准扶贫资金5.52亿元一次性全部提前安排发放至相关区(市),鼓励区(市)提前完成脱贫目标。提高对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化解过剩产能分流职工等重点人群的就业保障水平,投入278亿元支持实施6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统筹25亿元用于支持平度市、莱西市缩小公共服务差距,支持在青岛红岛经济区、黄岛区、青岛蓝谷建设12个公益性项目。完善民生领域的支出政策和机制设计,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6〕36号),支持创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标准。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速推进PPP(公共私营合作制,下同)模式运用,政府出资90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近1500亿元,全市入库PPP项目73个,估算总投资2159亿元,批复实施28个PPP项目。设立1500亿元公共投资发展基金,采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参与青岛市公共投资项目的建设。将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11类扩大到25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丰富公共服务供给。

  2016年,青岛市完善政府“四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联动安排和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提高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比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基金当年收入30%部分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宏观经济政策相衔接,聚焦规划期内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实施滚动调整,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改进财政分配体制,建立市对区(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区(市)提高收入质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区(市)的转移支付。争取国家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海洋经济、小微企业双创、蓝色海湾整治等高“含金量”改革试点政策。争取到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进境免税店试点政策,提高青岛市国际知名度和旅游影响力。

  2016年,青岛市健全财政监管体系,探索实行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特派员、信用负面清单等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出台《关于强化公用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青办发〔2016〕48号),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经费、出国(境)经费、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市直98个部门和12个区(市)[青岛市10个行政区(市)、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完成内控建设自我评价。组织开展市级重点专项资金、严肃财经纪律制度执行情况、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等专项检查40项,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1.99亿元,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预算公开实现全覆盖,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16〕24号),在往年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债务、专项资金等5类信息的基础上,新增公开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预算绩效、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5类信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组织完成2016年度40项专项资金和49个基建类项目预算评审、2015年度农业基础科研能力提升等6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对2013~2015年企业技改贴息、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两项资金开展中期绩效评价试点。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青政发〔2016〕24号),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制定《青岛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2016年,青岛市国家税务系统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355.61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3%;剔除海关代征税款,国内税收完成852.47亿元,增长18%。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570.41亿元,增长4.9%;地方级收入完成282.05亿元,增长57.9%(减除上划成品油消费税留成收入后,地方级收入完成281.68亿元,增长59.5%)。

  2016年,市国税局推进依法行政,制订依法行政长远规划,印发《青岛法治国税建设实施方案》,细化30个项目,明确53项工作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基层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推动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2016年,市国税局优化纳税服务,利用大数据组织纳税人行为“画像”,根据“画像”结果,创新发票领用及代开模式,完善纳税信用管理,与市地税局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级别,和32家商业银行签署“银税合作”协议,发放“银税互动”贷款45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35亿元。2016年,在全国纳税人满意度测评中居第13位,比上次提升8个位次。

  2016年,市国税局贯彻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梳理适用于青岛市国税系统的税收业务规范事项,在原有的270个事项的基础上增幅82%,确立覆盖10个业务域、490个业务事项的税收业务规范体系。建立包含各类法律法规文件866件、各类条款2634条的税收业务规范政策文件目录,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征管规范1198个纸质表单和青岛市国税系统898个表单,梳理确定青岛市国税系统所需的980个国家税务总局表单,保留98个青岛特色表单。完成“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等五证合并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信息补录,开展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信息确认。深化税收风险管理,全年评估税款17.24亿元,增长82.86%。

  2016年,青岛市国税局推进“互联网+税务”落地行动,开发建设的移动办税APP和移动办公APP形成十三大板块、131项功能,实现移动办税平台与现有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推进市国税系统、市地税系统共建统一的网上办税平台,共用一套数字证书平台,共建统一的大数据仓库。截至2016年底,青岛国税地税大数据仓库中集中国税、地税数据表1854张、数据记录12.38亿条、业务主题模型89个。国税系统、地税系统通办业务达30余种,实现无纸化办理。

  2016年,市国税局坚持督考合一促进工作落实,将督查工作贯穿于绩效管理全过程,建立重点工作推进会制度,组织8轮实地督查,自主研发“绩效云图”,开展“云督查”,实现绩效管理工作的即时沟通。创新提出“五力”发展模型(绩效=决策力×执行力×能力×动力×心力)和五大体系(决策、执行、培训、价值驱动和人才成长)建设目标,推进绩效文化建设,初步形成可持续生态发展、自我驱动和追求卓越的文化品牌。2016年,绩效管理居全国国税系统首位。

  2016年,市国税局完善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制订金税三期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系统会议费管理办法、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测算人员经费需求,梳理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及项目经费细化经济分类的具体要求,合理安排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推进实有资金监控管理改革,2016年11月,完成青岛市国税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探索合理实物管理模式,加强实物资产管理;通过清理审批软件购置研发,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探索闲置资产管理模式,提高使用效益。

  2016年,市国税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设立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制订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探索政府采购新领域,将办税服务厅非执法岗位纳税服务外包工作、“12366”呼叫中心服务外包工作纳入政府采购领域。强化基础管理,将货物服务低于30万元标准的纳入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程序、节约资金。

  2016年,市国税局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实现干部与事业和谐发展。加强教育培训,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素质提升“115”工程(通过五年努力创建一支拥有1000名领军人才、1万名业务骨干和5万名岗位能手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在全系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完善各类人才库建设,为系统储备业务骨干。加强后备干部和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工作。

  2016年,市国税局整合巡视、纪检监察、人事、督察内审等监督资源,完善巡视工作机制。以清单式管理为主线,在全系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五大类134项问题,对4个区、市局进行常规巡视,发现问题215个。采取“常专结合”等方式开展巡视回头看,督导问题整改落实,存在的bd体育问题整改到位;从严执纪问责,给予5名干部党政纪处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016年,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梳理办税大厅拥堵、双代业务开票等八大类25个风险隐患,落实数据移交、系统切换、税负测算、预警处置等10个方面应对措施。基层税务机关现场解决问题436个;基层干部职工累计加班2.3万人次、6.4万余小时。“营改增”向国税系统移交17.3万户税务登记和10.2万户小微企业纳税人信息,代开增值税发票8.3万份,代征增值税2.6亿元,办税大厅没有发生拥堵、信访和投诉等问题。

  2016年,市地税局成立4个督察组,对8个基层局开展执法督察,配合市审计局进行征管审计,对7个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基层局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升级青岛地税风险防控平台,完善38个风险指标,及时发现和消除执法风险隐患。推行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电子影像系统等,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建立专业化法律顾问团队。创建全国税务系统法治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普法宣传,在青岛嘉定路小学建立由市政府设立的税收普法教育基地。

  2016年,市地税局通过以票控税、大项目管理、组织拆迁安置税收入库等措施,推进营业税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质量,深化个人所得税全员明细申报,加强股权、房产转让税收管理,企业所得税增长4.9%,个人所得税剔除一次性因素增长16.2%。深化应用土地房屋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升级房、土两税动态管理平台,实施土地增值税团队清算和工程造价预警管理,规范区市耕地占用税管理,入库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202.12亿元,增长12.8%。完善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印花税增长6.4%。会同青岛保监机构、青岛海事局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拉动车船税增长12.3%。

  2016年,市地税局优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在办税大厅新增窗口97个,新增人员216人,拓展延时服务和节假日服务bd体育,“二手房”交易办税由12分钟缩短至6分钟。联合市国税部门开通“青岛税务”网站,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建设评选中居全国地税系统第三名。启用“网上预约办税”平台,提供税务登记、股权转让等八大类25项涉税业务预约服务。研发“互联网+纳税人诉求”平台,受理、解决维权诉求1600项,涉税举报718件。联合32家银行创建“银税互动”平台,受益纳税人1500户,授信贷款40亿元。在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纳税人满意度评价中,居全国地税系统第3名。

  2016 年 7 月 8 日, 青岛市国、 地税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正式启动上线, 国家税务总局、 青岛市委、 青岛市政府、 青岛市国税局、 青岛市地税局等领导出席活动并按下启动装置。 (市地税局供稿)

  2016年,市地税局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调整机构设置,提高征管效率。争取省编办和市委、市政府支持,成立税收风险管理局,集中应对全市税收流失风险高、专业性较强的风险任务。优化直属征收局和有关处室职能,加强大企业管理。将原四方分局和市北分局合并为新市北分局,撤销胶南市地税局,设立正处级建制的黄岛分局,将原黄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更名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升整体效能。加强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合作,开展信息共享、纳税服务、联合调查等60个方面的合作。

  2016年,青岛市地税局制订“互联网+税务”三年行动计划,完成“互联网+自然人体验”“互联网+税收共治”等项目19个。在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税务”项目评选中,青岛市地税局有5个项目进入前三档。其中,“互联网+楼宇管理”智控平台获多项著作权和发明专利,进入项目应用软件第一档;房地产税收管理系统进入最佳实践第一档。

  制度体系,制订机关、基层、个人等3个考评办法,明确考评规则。运用绩效管理系统,自动导入绩效指标并生成考核结果,强化绩效过程管理和结果运用。在国家税务总局绩效考评中,居全国地税系统第3名;在山东省地税局绩效考评中,居全省地税系统第1名。

  2016年,市地税局完善“两个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下同)清单,细化为机关各部门65个和基层局82个具体事项。开发“两个责任”管理系统,实现“两个责任”网上与网下、市局与分局的全面对接、动态监控和实时预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按规定封存和处理公车207辆;按照办公用房使用规定,对超面积用房组织整改。组织开展“纪律行动”,查找共性和个性纪律风险点,制订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任务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