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农银绿色能源混合 (015bd体育696): 农银汇理绿色能源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栏目:bd体育新闻 发布时间:2023-06-29 10:56:46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2年 4月 15日证监许可【2022】798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2年 4月 15日证监许可【2022】798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托管人已经对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进行了复核、审查。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6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农银汇理绿色能源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应当适用上述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更新导致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农银汇理绿色能源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合同:指《农银汇理绿色能源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农银汇理绿色能源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农银汇理绿色能源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农银汇理绿色能源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农银汇理绿色能源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并经 2020年 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bd体育、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份额净值: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6、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硕士研究生。黄涛先生 2009年 4月至 2015年 11月,在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工作,先后任处长、副巡视员、巡视员,其间于 2011年 12月至 2012年 12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挂职,担任市委常委、副市长。2015年 11月加入中国农业银行,任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2021年 6月起任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2021年 7月至今兼任中国农业银行监事。2022年 7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 9月 26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政治学博士。1996年 5月进入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工作,先后在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巴黎)、东方汇理银行广州分公司bd体育、香港分公司、北京代表处工作。2005年 12月起任东方汇理银行北京分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 11月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副行政总裁。2012年 9月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行政总裁。

  硕士研究生。程昆先生 1997年 8月起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外汇投资组合处、交易风险监督处副处长;自营风险管理处、投资中心本币投资处、研究发展处以及上海分部处长;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裁。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上海资产管理协会理事。

  工商管理硕士。Bernard de Wit先生 1983年进入法国巴黎银行集团工作,1992年至 2000年期间在法国毕马威工作,2009年加入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资产管理公司,2010年担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集团首席风险官,2013年担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集团副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运营官,2017年担任东方汇理业务支持和控制部门的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集团副首席执行官。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5年 6月起历任中州铝厂计划处副处长,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青海黄河水电再生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金融学硕士。1991年 7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2000年 10月起,先后任国际业务部外汇交易室处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8年 10月起任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兼资金交易中心副总经理;2014年 4月起先后任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副总裁;2018年 4月起任投资银行部负责人、资产管理部副总裁;同年 9月起任投资银行部总裁。2021年 8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直管干部。

  经济学博士。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世界银行顾问、联合国顾问、韩国首尔国立大学客座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兼任香港大学商学院名誉教授和挪威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嘉文理(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81年起,任江苏省盐城汽车运输公司职工教师,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中心科员。1991年 3月起任中华财务咨询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博略现代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院兼职教授。

  金融学博士、教授。曾任英国 Bank of England货币政策局金融经济学家;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院长、金融学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全日制本科学历,在职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bd体育,2013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风险资产处置部副总经理,2018年 5月起兼任信恩润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 6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巴黎政治学院的金融硕士学位和普罗旺斯艾克斯法学院的法律硕士学位。在多家公司(法国液化空气集团、布伊格集团和拉加代尔集团)担任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人,并担任一家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公司的首席财务官。他在资产管理行业的职业生涯始 AGF资管公司(现为法国安联全球投资公司)。自 2016年起曾担任东方汇理投资者关系与财务沟通部总经理,现任东方汇理合资企业监督和伙伴关系部副总经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11年 7月起先后在中国铝业公司办公厅、改革发展中心、研究室以及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工作。2019年 5月至 2022年 5月任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天津骏鑫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 5月起任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副总经理。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2015年 7月进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稽核部法务经理,2021年 12月至今任监察稽核部副主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2017年 7月至 2022年 10月,任农银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项目经理。2022年 10月进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市场部产品经理。

  全日制大学学历、在职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2006年 7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曾任票据营业部高级客户经理、高级产品经理、高级专员。2019年11月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纪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硕士研究生。黄涛先生 2009年 4月至 2015年 11月,在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工作,先后任处长、副巡视员、巡视员,其间于 2011年 12月至 2012年 12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挂职,担任市委常委、副市长。2015年 11月加入中国农业银行,任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2021年 6月起任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2021年 7月至今兼任中国农业银行监事。2022年 7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 9月 26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硕士研究生。程昆先生 1997年 8月起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外汇投资组合处、交易风险监督处副处长;自营风险管理处、投资中心本币投资处、研究发展处以及上海分部处长;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裁。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上海资产管理协会理事。

  硕士研究生。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采购中心总经理,2020年 6月起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2020年 9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 11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博士研究生。1995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人事教育部、市场开发部、机构业务部及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任职。2007年起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2008年 3月起在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运营副总监、代理市场总监等职务。2018年 4月 3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运营副总监。

  金融学硕士。于 1996年 7月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营业部、基金托管部、办公室任职,2007年 7月起任宁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党委委员、主任助理,2009 年 8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个人金融部处长,2017年 7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20年 8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硕士研究生。自 2001年起先后于美国保德信保险公司、道富集团、宜信财富(香港)任职,期间曾任美国保德信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道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董事会秘书、道富环球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中国机构业务负责人及任宜信财富(香港)业务管理负责人,2021年 5月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 6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8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城乡金融报》社、国际部、伦敦代表处、个人业务部、信用卡中心工作。2004年11月起参加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筹备工作。2008年 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监察稽核部总经理,2012年 1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邢军亮先生,博士。历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分析师,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农银汇理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绿色能源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程昆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张峰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史向明女士,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郭振宇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的规定;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风险控制是实现价值回报的一个重要基石。借鉴东方汇理在风险控制领域的成熟经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风险控制流程。通过科学有效、层次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明确的四道风险控制防线,从组织制度上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直接与业务系统、资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业务用章等接触的岗位,必须实行双人负责的制度。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由其上级主管履行监督职责;对于有条件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各部门应检查本部门的各类风险隐患,严格遵守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内控措施,并对本部门的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研究、投资、集中交易、运营等部门独立运作,以实现部门间权力制约和风险互控。

  各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发生的风险事件向风险控制部报告。风险控制人员在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协助各部门识别、评估风险和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监督《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的被执行情况,以及定期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测量、评估和报告。

  (4)第四道防线: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的稽核审计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bd体育、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董事会下设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薪酬和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拟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起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计划,审核公司总体人员编制方案和薪酬政策,负责审议员工的聘用和培训政策。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决策。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新业务及市场营销委员会,就基金投资、风险控制和产品设计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管理制度根据规范的对象划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公司治理制度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部门及业务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规程、实施细则以及部门业务手册。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B、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B、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C、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内部监控由监事会、董事会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意见改进,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1)本基金管理人知晓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线)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105,087.52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7.39%,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4.41%。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基金券商团队、银保信托团队、养老金团队、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研发团队、风险管理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项目支持团队、运营管理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10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192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

  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12月荣获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2020年1月,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奖;10月荣获《中国基金报》“2019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21年1月,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1月荣获2020东方财富风云榜“2020年度最受欢迎托管银行”奖项;2021年10月,荣获国新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优秀托管银行奖”和《证券时报》“2021年度杰出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2021年12月,荣获《中国基金报》第三届中国公募基金英华奖“2020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2022年1月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估值业务杰出机构”;9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最佳公募基金托管银行”“最佳理财托管银行”三项大奖。

  缪建民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20年9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国第十九届、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良先生,本行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行长。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6月加入本行北京分行,自2001年10月起历任本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2012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兼任北京分行行长,2013年11月不再兼任本行北京分行行长,2015年1月任本行副行长,2016年11月至2019年4月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2019年4月至2023年2月兼任本行财务负责人,2021年8月任本行常务副行长,2021年8月-2023年4月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及香港上市相关事宜之授权代表,2022年4月18日起全面主持本行工作,2022年5月19日起任本行党委书记,2022年6月15日起任本行行长。兼任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会长、中国银行业协会中间业务专业委员会第四届主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

  彭家文先生,本行行长助理兼财务负责人。中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1年9月加入本行,历任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会计,总行零售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行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副总裁、副总裁兼总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郑州分行行长,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23年2月起任本行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兼任本行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孙乐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2001年8月加入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风险控制部副经理、经理、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银行部总经理、中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投行与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无锡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京分行副行长,具有20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风险管理、信贷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托管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截至2023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1223只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总行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独立对资产托管业务进行评估监督,并提出内控提升管理建议。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风险合规管理相关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并直接向部门总经理室报告。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办公网和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重要事项和高风险环节。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及业务流程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三层制度体系,即:基本规定、业务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规程。制度结构层次清晰、管理要求明确,满足风险管理全覆盖的要求,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资料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向任何机构、部门或个人泄露。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机房、权限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电脑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所有电脑设置密码及相应权限。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5)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 2022年 4月 1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798号文件注册募集。

  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共募集 646,662,450.81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17530户。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 2022年 8月2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或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者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或拒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1、代销网点和直销网上交易投资人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个人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50,000元(含申购费),机构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0元(含申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bd体育、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10份。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申购费率如下: 表二:申购费率表

  2020年 5月 2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公告》,自 2020年 5月 29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的 10%;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其中,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符合人社部规定的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依据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申购的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有两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和2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例:假定某投资人在 T日赎回 10,000份,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元,持有时间长于 30日但不足 1年,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bd体育bd体育bd体育